精神疾病特困供养会随时取消吗(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是什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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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是什么
新修订的《特困人员认定办法》适度拓展了“无劳动能力”的残疾种类和等级。在原有认定“一、二级智力、精神残疾人,一级肢体残疾人”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三级智力、精神残疾人,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”,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。完善了“无生活来源”的认定条件。认定特困人员“无生活来源”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。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。适度放宽了“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”认定条件。 修订后的《认定办法》在原认定范围的基础上,明确规定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,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、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、精神残疾人,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。适度放宽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的未成年人范围。明确“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,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”;同时规定,“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,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”。
我妹妹得了精神症能否办特困低保
重症精神症病人有低保,但是不能办理残疾证。因为我们国家依据2013年的《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(试用)》有六种残疾人分类。其中第六项就是精神疾患的残疾人分类,重症精神症病人可以评定残疾人。
依据民政部官网的《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(试用)》
六类残疾标准为:
1、视力残疾标准;
2、听力残疾标准;
3、言语残疾标准;
4、智力残疾标准;
5、肢体残疾标准;
6、精神残疾标准。
其中精神残疾标准为:
1.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,同时导致其对家庭、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。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:(1)精神症;(2)情感性、反应性精神障碍;(3)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;(4)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;(5)儿童、少年期精神障碍;(6)其他精神障碍。
2.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,应用“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”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:(1)重度(一级):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。(2)中度(二级):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。(3)轻度(三级):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。列表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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