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起男方有一些花费,分手后需要还男方钱吗?(如果情侣在一起三年,男生给女生花了钱,但是分手了,女生应该把钱还给男生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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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果情侣在一起三年,男生给女生花了钱,但是分手了,女生应该把钱还给男生嘛
- 现在的男生分手都要回吃饭的钱吗
- 情侣之间男方的钱要不要上交给女方
- 分手了,男友为我花的钱该还吗
- 再婚后男方的钱应该交给女方管吗
如果情侣在一起三年,男生给女生花了钱,但是分手了,女生应该把钱还给男生嘛
首先,我要说明的是,这分两种情况。
第一种情况就是他请你吃饭,送你礼物。像这种钱他是不能向你你要的。爱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,他请你吃饭送你礼物都是他心甘情愿的,而且这种东西也不能用金钱来衡量。当初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谁也不是奔着分手去的,但是最后分开了,分开了之后就各自安好,谁也不要去打扰谁。如果他是让你还这种钱的话,那就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十足的渣男。
第二种情况就是钱是他借你的,借了钱就必须要换的。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:比如你家庭条件不行,大学期间谈了一个男朋友,男朋友对你很好,他供你上大学,学费生活费什么的。在这个世界上,人要懂得感恩。
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,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:
1、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,那么应于返还;
2、如果是赠与,一看财物金额大小,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。
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:
(1)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、手帕、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,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,可不予返还;
(2)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、男女来往的宴席,可不予返还;
(3)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,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,应当说服对方,尽量返还;
(4)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(手表、电视机、摩托车、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)和一定数额的金钱(见面礼、叩头礼等),一般应予返还。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,以与之结婚为前提,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,丧失前提,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,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,应当返还。如果原物不在,或收取方无力返还,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;
(5)对于以财物为诱饵,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,道德败坏的,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,从道德角度来讲,可以选择返还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,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,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条件时生效。赠送财物的行为就是一种赠与民事法律行为。该行为可以附一定的条件,当条件未成就时,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。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,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,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。
现在的男生分手都要回吃饭的钱吗
是男人就正当,光明正大的当面要回,垫付的钱。 说明家里急需用钱的情况。 如果此女还有点基本的素质和良善的话,还你钱的。 如果此女不还,那么说明此女人品欠佳,分手也是好事。
情侣之间男方的钱要不要上交给女方
我认为情侣之间男方的钱不应交给女方,情侣之间彼此是经济独立的个体,并且没有法律上的认可,男女双方应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,这也是爱的基础,爱情是无价的。
分手了,男友为我花的钱该还吗
朋友你好,书生为你解答。
这个问题不要道德绑架。
我是这样理解的:如果是男友借给你的钱,不管多少,那必须要还;如果是男友自愿为你花的钱,比如买衣服、吃吃喝喝等等,那就没必要还了。
看你的提问,很大程度属于后者,如果你不想还钱也合乎情理。
说说我的理由:
一、男友花钱完全是出于自愿,并没有任何人强迫他这样做。
当初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,现在却要收回以前的所作所为,是个男人也不要这么小气吧?当今追女孩子哪有不花钱就能搞定的?况且你这完完全全属于自愿,就等于是无偿赠予的,送的东西,不还是本份,还是情份。
二、在分手这件事上,一般认为女生吃的亏总要大一点,男生以前花的钱就当补偿。
分手以后,女生受的伤害相对来说要多。比如来自心理的,还有来自身体的,这些都是无法弥补的损失。男生分手后可以如无其事地拍拍屁股走人,女生可还是要找男朋友嫁人的呀。被以后的男朋友嫌弃不说,自己心理也会蒙上一层阴影。这点钱就当“青春损失费”,一点也不为过。
三、这是一笔理不清的“糊涂账”,就算还也是相互扯皮,还不如干脆不还。
如果真要还,那到底该怎么还?没有任何字据和凭证,再说好多钱都是两人一起花的,根本没办法分开来算。像这样的“无厘头”账,两人势必会为还钱数量的多少产生分歧,与其这样麻烦,不如干脆不还,反正又不是义务。
个人意见:不需要还。如果男生稍微看一点曾经的情谊,也不会追着问你要。
再婚后男方的钱应该交给女方管吗
离婚率的增加,产生了大量的再嫁男女。而与初婚不同的是,再婚会增加诸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,婚前财产的使用,婚后财产的分配等问题,让家庭问题复杂化。
再婚后男方的钱要不要交给女方管?如果从家庭的发展,消费的统筹规划,增加夫妻间的沟通和信任来说,这个是应该可以的。
但是,在新组建的家庭当中,如果只有咱的孩子,那就简单的多,把钱给了媳妇,让她保管,她也不会有其它心思,只是全力以赴的照顾好这个家,照顾好自己的孩子。而实际的情况却不是这样,再婚的家庭往往有你的孩子,也有我的孩子,还有咱的孩子。如果把钱交给媳妇保管,在她使用这些钱时,往往怕自己的孩子吃亏,而会稍做倾斜。无形之中就会让男方的孩子享受的少一些。因为有这种顾虑,男方把钱交给女方保管是肯定不会放心的。
因为再婚夫妻的信任危机,互相猜疑在所难免。所以,最好的办法是做好财产公证,把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区分开来。对于婚后财产,除了生活费让媳妇掌握,支持每个月的消费开支外,剩余部分每人一半,各自保存。如果有大事,两个人再把这些钱分摊出来,共同使用。这应该是最公平的办法了。
除此而外,你还有其它办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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