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型精神症(对象有精神症,我该怎么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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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有精神症,我该怎么办
对象有精神症,该怎么办?
每当这种问题出现,我可能就要当那个“坏人”了。
从情感方面考虑,当然我们都鼓励坚贞不渝的爱情,鼓励那些能够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能够经受得住考验的感情。但是从医学角度出发,我也要将疾病的严重性向大家说明。
如果说癌症是器质性疾病当中最严重且难治疗的,那么精神症可能就是功能性疾病中最严重的。
从精神症病名的发展史来讲,最早时候叫做“早发性痴呆”,经过五十多年的研究进展,更改成目前的精神症。虽然,人们对于疾病的探索和研究始终没有停止,但事实是疾病也从来没有被攻破,哪怕是大家最想知道的发病原因是什么,都没有明确定论,所以,治疗上,也没有达到大家想要的“根治”。
从疾病性质来说,疾病症状多样,可冲动胡语,可孤僻离群,可存在奇特思维,也可不吃不喝。大多数个体患病后需要长期服药维持症状的不复发。但不幸的是,这类患者中首次发病通过治疗后,不再发作的比例不超过20%
长期服药往往给家庭中带来沉重负担,如果期间有发作,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更重要的是,症具有高遗传率。其一级亲属中,患病率是普通人群的数倍。
当然,现实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患病家庭,患病的另一方能够做到细心照料,并帮助题主恢复社会功能。所以,最终决策权仍然需要题主自己来权衡。
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,请关注,我将持续更新相关医学知识。
长达五年的精神症从来没有治疗过,还有希望吗
精神症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重型精神病。少数病人可自发缓解,如不经治疗,多数病人数年后逐渐发展为精神衰退。
至于长达五年的精神症能否治癒,要看你是哪种类型,是重症还是轻症,发病诱因,和你家人的态度,等等,不能一摡而论。有些类型的病人通过极积治疗,预后是较好的。
我曾遇到一位男性病人,三十多岁沒成家,经济条件又不好,又不肯吃苦耐劳,可能感到自卑而得病。
他经常偷别人家东西吃,偷酒喝,有时赤身追赶女人。家中没人管,父亲过世了,母亲老了,哥哥自顾不遐,经常将他丢在精神病医院无人问津。
我曾与他交谈,教育他不要装疯卖傻,趁着现在年轻要积极面对社会,努力工作,勤劳致富等等。并说明精神病药毒性很大,服用多了伤肝伤肾。
听了我的话后,他连声对我说:“是的,是的,每次住院医生让我服药我都含在嘴里,然后偷偷到厕所里将药吐了”,其实他也没多大病。象这种病人,只要满足他的,适当用点药就会好的。
还有一位男性病人,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得到男孩心理不平衡而发病。经常砸人大门、玻璃窗护,无故乱走,伤人毁物,反复住院,不得痊愈。
近几年国家给予照顾,给予低保,又帮助他盖了房子,免费医疗,疾病大有缓解。能参加劳动生产,还经常和我谈心,打乒乓球,学拉琴等等。但还须少量服药,停药会失眠。
所以说精神症能否治愈,完全取决你的条件和你家人的态度,积极的治疗和良好的心理疏导肯定有助于疾病的康复,反之,预后不良。
感谢邀请回答。
精神症和抑郁症哪个更严重
※就“预后”而言:
当然是精神症更严重一些,因为据世界卫生组织(WHO)统计:
只有1/3的精神症可以一次性完全治愈;
另有1/3的精神症可以治愈但经常复发;
还有1/3的精神症治疗根本就没有效果。
但抑郁症则不同,只要早期诊断,早期治疗,药品选择得当,剂量够时间够,再辅以心理治疗,绝大多数的抑郁症患者都是完全可以治愈的。
※就危害而言
抑郁症患者多以情绪低落,自责,内疚,心烦意乱,食欲下降,悲观厌世为主,最可怕的结局和后果就是,很少对他人或社会构成危害;
而精神症患者由于受其幻觉,妄想的影响,常常会出现冲动语言和冲动行为,甚至肇事肇祸,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性更大。
※就自我感觉而言
抑郁症患者因为都存在着“自知力”,因而十分痛苦,且多是主动求治;
而精神症患者多丧失“自知力”,大多不会主动求治,甚至自言自语自笑,因而痛苦体验较轻,大多需要强制性治疗。
谢邀回答!
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
有其法定代理人主张离婚权利。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。
精神到医院挂什么科室
精神症,属于重型精神病,是精神病里最严重的一种,可以去精神心理专科进行治疗的了,此病情是容易复发的,一般是要考虑长期的使用药物治疗的,要坚持服药,注定期的复查,发现病情变化的话,要及时的就医,进行药物的调整,那么是可以帮助改善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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